| 问题一:为什么要实行非现场执法? 实行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是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是现代交通管理的发展方向。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机动车闯红灯自拍仪(交通违章监测仪的前身)开始应用于我国道路交通管理,北京市自2000年开始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手段。 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道路交通发生了巨大变化。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长10—15%,到2005年5月已达到241.1万辆,驾驶员总数也已达到373万人;道路建设日新月异,郊区公路超过14600公里,城市道路达到了4100余公里。面对管理对象、管理范围的日益扩大,只有不到6000人的交通管理警力明显不足,形势发展要求必须向科技要警力、要管理。依靠科技手段的非现场执法,不仅有效弥补了警力不足,提高了管控效率,扩大了管控范围,而且大大减少了路面现场纠违对正常交通的影响,保障了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问题二:非现场执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所谓非现场执法,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一种执法手段。《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这里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主要是指各种交通监控摄像装置及安装在运营车辆上的行驶记录仪器所记录的音像材料。因此,非现场执法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种交通管理执法方式。 问题三、非现场执法的目的是什么? 非现场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查处和震慑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据统计,85%以上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交通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违法不仅引发交通事故,而且还扰乱交通秩序,加剧交通拥堵。因此,我局依法利用包括电子监控设备、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在内的各种执法手段,目的是逐步形成严密的管控网络,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问题四、非现场执法在管理中有何优势和作用? 非现场执法的优势和作用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一是弥补了交通管理空当,有力地促进了严格执法。实行非现场执法,利用电视监控、违法监测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对道路交通的全天候监控,解决了民警不在现场等执法难题,扩大、延伸了交通管理时间和空间,极大增强了发现、查处交通违法的能力,确保了交通安全法律的严格执行。 二是非现场执法重事实、重证据,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非现场执法针对的是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会因违法对象的身份不同而区别对待,不会出现民警现场执法时违法人讨价还价、阻挠、抗拒等干扰因素;采集的违法数据真实确凿,录入计算机系统后,严格设定管理权限,不能随意更改删除违法数据,有效避免了铲单子、走后门等不正之风,最大限度保证了公正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