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要求,7月12日,我局召开“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在动员大会上讲话。 我局局长李建华在大会上提出了在交通行政执法中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重点环节,涉及到路面执法、事故办案、交通设施、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等方面。同时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交管局提出了规范执法行为的八项具体措施。 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环节具体包括: 在路面执法方面,重点是民警态度是否文明、用语是否规范、执法方式和执法效果是否更加完善,非现场执法告知的环节是否通畅,违法行为自动监测设备设置有无不规范的地方等; 在事故办案方面,重点是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强不强、是否有违反程序办案的情形、办案质量高不高、勘查现场细致不细致、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超时限扣留车辆的情况,以及有关证照、法律文书、鉴定材料是否按规定时限送达等; 在交通设施方面,是否存在设置位置不合理的现象,交通设施表述的内容是否准确,某些道路的限速标准是否需要进一步规范问题; 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审验和换证被注销无法提前通知的问题、驾驶员桩考设备有没有误判行为、窗口民警办理车证业务手续时把握政策的尺度是否统一等。 针对交通执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我局将深入查找问题,在全面整改基础上,将推出规范执法行为的八项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告知制度。非现场违法在现有对外网站、触摸屏、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电视台公告、报纸公告、交通广播等7种告知方式的基础上,增加邮寄书面告知和信息亭发布;机动车接近报废年限、违法记分满12分,实行邮寄书面告知,扩大告知面,增大群众知晓度。 二是规范交通标志设施。全面清理各种标志、标线,对设置不合理、不齐全、不醒目的要及时组织更换,对标志、标线等指示信息相互矛盾、容易让群众产生歧义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三是规范道路限速标准。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根据道路等级,规范限速标准,去繁从简,便于群众识认和遵守。 四是规范固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置。重点在交通秩序乱点、事故黑点、警力控制不到地区设置固定监测设备,并以此为原则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对设置不合理的立即调整。 五是规范移动违法监测设备的使用。数码照相机主要采集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数码摄像机主要采集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已设有固定监测设备的地点,民警不得使用移动监测设备拍摄同类违法行为;已采取抓拍方式记录的违法行为,民警不得现场再对相同的违法行为进行二次处罚;使用移动监测设备工作时,乘坐车辆必须号牌齐全并放置在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不得委托交通协管员使用移动监测设备抓拍行驶中的违法车辆。 六是清理占路停车位。对已撤销的停车泊位线进行彻底清理,便于群众正确辨认,避免出现误停问题。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发现私设停车位的,责令当事人立即取消。 七是整顿交通协管员队伍。出台《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协管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工作纪律,并对现有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发现违规违纪的坚决予以辞退。 八是清理事故办案超期扣留车辆。针对部分事故办案民警为避免当事人逃避赔偿责任超期扣留车辆的问题,开展一次清理检查,尽快发还当事人,对因无法找到车主超期扣留的车辆,经登报公告三个月仍无人认领的,依法进行处理。 我局要求全体交通民警要牢固树立“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改善执法环境”的意识,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以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的执法,确保首都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维护首都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在动员会上客观地分析了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了确保2008年交通保卫工作的努力方向,充分肯定近几年交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对内对外两个从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马振川强调交管部门要坚定严格执法的信心,要用依法执法来规范执法行为,用文明执法来保障严格执法;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行为来赢得被处罚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