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李剑英)8月1日起,旅游、长途客运车辆如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都将面临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昨天从交通部获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将于8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客运车辆经营者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在客运途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车辆经营当事人要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进行赔偿。此外,客运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只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