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搜索| 本地搜索| 手机地图| 我的地图| 专题地图| 交通出行| 天下游戏| 美食地图| 休闲生活|

 
私自移交旅客 客运车将受重罚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2005-07-18 09:01 
 

信报讯(记者李剑英)8月1日起,旅游、长途客运车辆如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都将面临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昨天从交通部获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将于8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客运车辆经营者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在客运途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车辆经营当事人要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进行赔偿。此外,客运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只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热点新闻
  相关新闻
· 私自移交旅客 客运车将受重罚
· 9旬翁驾残摩逆行撞上三轮
· 门口没有公交站去公园走3公里
· 施工路段出租车撞伤人
· 大货侧翻7吨炸药倾泻
· 苯罐列车抚顺脱轨起火
· 北京铁路迎来首个暑运高峰
· 铁路暑运不会“井喷”
· 巴基斯坦火车三连撞
· 北京西站T9次今继续停运
 


无标题文档
公司简介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版权说明
Copyright2006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证01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