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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资格公示拟增至街道
来源:竞报 2005-06-22 17:13 
 

  本报讯 北京市建委拟将经济适用房购买人资格公示的范围由网上和办公现场公示扩大到街道和单位。

  为保障中低收入人群安居的福利房,北京要求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家庭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据市建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网上公示效果并不十分明显,估计公示只有10%的人去看。为了让更多的人来监督,市建委正在考虑将购买人资格公示的范围扩大到街道甚至买房人所在的单位。

  目前本市审核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主要是在北京建设网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办公现场公示申请人相关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被举报的,将批准其购买资格。截至5月底,共接到群众举报52例,其中46户家庭被市建委取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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