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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将提前预报灾害天气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5-07-28 10:29 
 

  本报讯 今后,我国高速公路和国道都将建立气象信息预测和发布机制,气象部门要对高速公路和国道提前预报灾害性天气,以避免公路交通的延误,减恶劣天气诱发的交通事故。昨天,交通部和中国气象局签署了共同开展公路交通气象预报备忘录,京沈高速和京津塘高速将成为首批试点的高速公路。

  据了解,在首批试点的京沈和京津塘高速公路上,交通部门将利用现有的气象和路面状况监测系统,把监测信息提供给气象部门。气象部门收集这些信息,并研究建立公路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灾害性天气和高影响天气做出预报、预警,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交通部门。这样,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就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及时制定应对方案,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高速公路上的显示系统,将气象预警信息传递给司机,让他们及时防范。此外,气象部门和交通部门还将建立相关的应急处置机制、信息反馈与评估等制度,完善高速公路和国道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和反应机制等。

  据介绍,到去年底我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87.1万公里,全国四通八达的公路网已初步形成。但是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引发交通中断和交通延误所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今年进入汛期以来,全国有660余条公路受损,出现交通中断,仅公路设施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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